卢湾高级中学创建于1953年,2005年9月被正式命名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是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科技特色示范校、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上海市头脑奥林匹克特色学校、上海市共青团工作特色单位。
招生对象:符合本市2021年度中招报名条件并已获得报名资格的初中应届初三学生(外籍学生除外)。
报名方法: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生需登陆卢湾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注册,在报名类别中勾选国际课程,并及时填报信息。
选拔方式:
选拔时间:5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开展综合考查,择优发放预录取通知书,额满为止。
选拔地点: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
通知方式:学校将提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学生。
考核内容:
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则优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英语听说读写及综合素质考查,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须携带的资料:
1.《202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信息表》(电子扫描件,盖有初中学校教导处章);
2.学生证、身份证。
注意事项 学校将电话通知报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测试。
预录取:
卢湾高级中学组织考生及家长于6月8日至10日登录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签约。已被高中学校推荐或自荐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网上签约。凡预录取的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资格,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录取:
已签约的预录取学生须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以及体育与健身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和)须达到本年度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投档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则进入统一招生
录取批次。
收费情况:
参照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按学期缴费。所收学费不含校服费、学习用具费、住宿费、考试费和加拿大教育部门注册费。住宿费用按市教委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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